分类 现情 主角 沈延川江柠 作者 神秘人
简介: 女儿被推下楼梯致死,校长老公竟要我签下谅解书男女主角(沈延川江柠)之间又是怎样的爱恨,谱写怎样的悲歌,又将是怎样的故事,如何挽留,一切皆宜物是人非,又将是怎样虐曲,全新的章节感人的故事。全文章节描写细腻,作者神秘人文笔功底深厚,带来了精彩的言情文。...
屏幕暗下来的那一刻,法庭死一般的寂静。
落针可闻。
只有压抑不住的、断断续续的抽泣声从旁听席传来。
旁听席上许多为人父母者都红了眼眶,难以忍受地看着一个花季生命以如此残酷的方式消逝。
而我,死死咬着牙关,口腔里弥漫开一股铁锈味。
每一次观看,都像是在我的心上重新凌迟一遍。
我的目光,缓缓地,移向被告席。
沈延川。
他整个人像是被钉在了椅子上,脸色惨白如纸,嘴唇不受控制地哆嗦着。
先前那股“站在正义一边”的义正辞严消失得无影无踪,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巨大的、无法言说的震惊和……崩塌。
他像是第一次,真正地、完整地理解并相信了。
那个穿着萌萌衣服、被欺凌、被推下楼梯惨死的孩子,真的是他的亲生女儿,沈甜甜。
“不……不可能。怎么会是甜甜……”
他低着头呢喃,随后他猛地抬头看向我,眼神里充满了质问和崩溃,仿佛在问“为什么你不早告诉我?!”。
但我早已转开了视线。
现在,不是看他表演追悔莫及的时候。
“肃静!”
法官敲了下法槌,压下了法庭内因视频内容而起的细微骚动。
“请原告方继续。”
我平复了一下呼吸,继续出示了女儿的死亡医学证明书、尸检报告等证据。
然后,轮到了被告方举证。
李乐的律师站起身,脸上带着职业化的冷静,甚至是一丝早有准备的从容。
“审判长,各位陪审员。首先,我方对死者沈甜甜同学的不幸离世表示遗憾。但是,”他话锋一转,“原告方所提供的所谓关键证据,也就是这段监控视频,存在严重问题。”
“第一,视频画面极度模糊,人物面部特征根本无法清晰辨认。仅凭衣着体型判断身份,缺乏科学性和唯一性。我方质疑视频中受害者的身份是否确为沈甜甜同学,以及实施所谓‘推搡’动作的是否确为我的当事人李乐。”
“第二,即便假设视频中人物身份无误,从视频内容来看,双方存在争执和肢体接触。我的当事人年仅九岁,在心智不成熟的情况下,在争执过程中失手导致对方跌落,这与原告方指控的‘恶意’、‘故意’推搡,性质完全不同。这更符合意外事件的表征,或者至多是过失行为。”
接着,律师开始传唤证人。
正是被沈延川以工作和职位威胁过的那些老师。
曾经的班主任走上证人席,眼神躲闪,不敢看我和被告席上失魂落魄的沈延川。
“呃……沈甜甜同学……平时是有些……调皮,和同学关系比较紧张。李乐同学嘛,虽然活泼了点,但还是很尊重师长的。”
她的证词含糊其辞,但核心意思却明确指向了此前沈延川要求他们统一的口径:甜甜有问题,乐乐是“好孩子”。
接下来的几位任课老师证词大同小异,都在极力淡化李乐的行为,甚至暗示是甜甜的“挑衅”才导致了冲突的发生。
他们的证言,与那段模糊的视频相结合,竟然巧妙地构建起了一个事出有因、纯属意外的叙事。
李乐的律师最后总结陈词:“审判长,基于视频证据的严重瑕疵,以及多位证人对两名孩子平日表现的描述,我方坚持认为,此事是一起令人痛心的意外事件,而非校园霸凌或故意伤害。”
“我的当事人李乐,年仅九岁,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人。即便法庭认定其存在过错,也应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责令其监护人加强管教,而非承担刑事责任。请法庭驳回原告的所有诉讼请求,还一个九岁孩子应有的公正和未来。”
对方律师的话像冰冷的刀子,一刀刀割在我的心上。
我看着那些曾经或许也对甜甜微笑过的老师,此刻为了自保,说着违心的话,扭曲着事实。
我看着被告席上那个叫李乐的孩子,他自始至终低着头,玩弄着自己的手指,仿佛这场决定一个女孩生死公正的审判与他毫无关系。
而沈延川,他听着那些对他女儿极尽贬低、对凶手极力开脱的证词,身体颤抖得更加厉害。
他想站起来反驳,想大声嘶吼那些都是谎言!
但他发现自己发不出任何声音。
那些证词,那些颠倒黑白的定性,最初正是源于他的威逼利诱!
是他,亲手为自己女儿的冤屈戴上了枷锁!
他脸上的血色早已褪尽,只剩下一片死灰和巨大的悔恨与绝望。
休庭合议后,法官重新入座。
“砰!”
法槌敲响。
“经合议庭评议,现对本案宣判如下:原告方提交的监控视频,因画面模糊,关键细节无法准确辨认,证明力存疑,无法作为认定被告李乐存在故意伤害行为的唯一及核心证据。”
“结合其他证人证言,无法排除双方争执中意外导致死者跌落楼梯的合理怀疑。被告李乐案发时未满十二周岁,依法不负刑事责任。”
“综上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十七条……之规定,判决如下:驳回原告江柠的诉讼请求。被告李乐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承担刑事责任。”
“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。”
判决书的内容像冰冷的潮水,瞬间淹没了整个法庭。